华东交通大学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专业成绩组成
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专业成绩组成:
(1)考试内容:
①音乐学专业考试内容:声乐或器乐(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乐曲)、视唱
②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剧目(片段——自选成品舞蹈一个(限三分钟))、舞蹈基本功
说明:所有考生乐器(钢琴除外)、伴奏谱、舞蹈音乐碟自备。
(2)专业成绩组成:
专业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初评,占50%)+专家组复评成绩(复评,占50%)
说明:专家组复评成绩(复试)为考后专家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当地招生计划1:10的比例确定复评考生范围,再次评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