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开设89个本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我校1992年创办新闻学专业;2001年3月成立湖南省首家新闻与传播学院。设有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5个系,拥有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7个本科专业。2000年设立湖南省首家新闻学硕士点,2003年设立湖南省首家传播学硕士点,2004年设立湖南省首家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2010年拥有首批新闻与传播、编辑出版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2011年拥有湖南省首家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拥有中国近现代新闻传播史博士点,2014年启动湖南省委宣传部和湖南师范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项目。
一、专业简介
1、播音与主持艺术
该专业2000年开始招生,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第一个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本专业确立了“厚人文,博才艺,重实践,求创新,广出路”的人才培养理念,形成了“融素质教育与业务培养为一体,让基础理论与专业实践相沟通,将知识传授与能力提高相统一,使教学、实践与科研互动共进”的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人才。
主要开设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广播电视技术、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报道实务、网络传播概论、广播电视史、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文艺作品演播、电视文化、影视艺术等课程。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广播电视编导
该专业2008年开始招生。本专业确立了“宽口径、厚基础、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人才培养目标,既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和文化素养,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具有较高政治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开设电视节目编导、广播电视史、影视艺术基础、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纪实节目、电视剧理论与创作、电视报道理论与实务、影视批评等课程。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