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机关首次员额检察官遴选考试昨进行
813名检察官在长参加考试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铁桥 实习生 杨芳)昨日,湖南省检察机关首次员额检察官遴选考试在全省各市州统一进行。来自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铁路检察院和长沙市两级检察院的813名检察官在长沙市考点参加了此次入额考试。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到长沙市考点进行巡视指导。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分为考核和考试两部分,从现有检察官中选任一批综合素质高、办案能力强的检察官进入员额。检察机关不承担办案职能的部门,不得设置检察官员额。领导干部进入员额的,同样依照遴选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到一线办案,实行司法责任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长沙市检察机关经过自主报名、资格审查与候选人公示等环节,最终有574名检察官参加本次入额考试。
据了解,目前我国检察机关采用“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检委会)审批决定”的办案模式。这种模式的行政色彩较浓,司法特性不明显,审批层级过多。“通过员额制改革,以员额检察官为中心,一方面能够体现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能让检察官更科学、合理地办案审案,避免‘案多人少’、办案效率低下的情况出现。”卢乐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