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铁桥 实习生 杨芳)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长沙市党内法规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党内法规工作,市委要求凡设立了党委(党组)的市直单位,今后均要将规范性文件报市委办公厅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政策上不出偏差、内容上不出纰漏、程序上不出瑕疵、文字上不出差错。
据介绍,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省委先后出台了推进党内法规建设的文件和制度。市委坚持把党内法规工作作为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和维护党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来抓。今年以来,市委又将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纳入对区县(市)和市委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对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着力在全市构建覆盖市直单位、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的备案审查工作网络,加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会议强调,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常态,主动作为,务求实效,聚焦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抓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党内法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全市党内法规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