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省直管县(市)招考办,省直有关考点:
根据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进行适当调整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6号)精神和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实际,我院组织专家编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并经过反复修订。现将审定后的《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予以印发,请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与2017年考试大纲相比,除根据赣招委字〔2017〕6号文件精神进行适当调整外,还对有关专业和科目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由于2018年起不再组织表演专业统考,故本大纲中不含《表演专业》考试大纲。
2018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含甲、乙卷)、《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笔试科目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置〔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橡皮擦,透明垫板等〕。专业面试科目继续实行评委电脑记分(电子评分)。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