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发布与高考相关的易发电信诈骗类型和防范措施 提醒通过官方渠道查分数,勿相信花钱买大学等“捷径”
高考后,考生家长谨防四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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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何朝霞
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高考结束了,与高考相关的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工作也将陆续推进,这对于考生及家长来说都是大事。但与高考相关的一些诈骗行为也有可能进入活跃期。昨日,长沙警方梳理并公布了与高考相关的易发电信诈骗类型和防范措施,提醒考生及家长注意防范。
案例1 利用虚假招生进行诈骗
2011年6月,田某与他人合伙成立一家教育公司,租赁长沙某大学教学楼的两间办公室,与招生业务员陈东(化名)冒用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或学校本部的名头进行招生。他们对外谎称,自己是该大学的老师,有特殊途径。
陈东在淘宝网花120元钱私刻了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该大学自学考试财务专用章两枚印章,专门用来签署协议和出具收据。他们谎称,这是和该大学合办的“3G软件开发”专业,学制3年,学费1万元一年,不论成绩多差,学生都能到该大学读书。他们还承诺,不用上课就能拿毕业证,还保证安排就业。此外,他们带学生参观校园,制作假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他们共招了几十个学生,但实际上,这个合办专业根本就是假的。2015年9月,陈东被警方抓获。去年6月,陈东被天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有些被害人成绩不太好,但又想上一个好点的学校,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这种心态。”法官介绍,“此案犯罪分子诈骗成功,是因为做了精心的准备,比如利用学校场地招生,私刻公章,带学生到校园参观等。一般情况下,学生很难辨别。”
诈骗手段
在高考录取阶段,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钓鱼网站虚假宣传,或称有关系,花钱能上好大学,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或编造可让“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重点院校、让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院校等谎言,再通过索取活动费、好处费甚至学杂费等名目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院校的官方网站,网站域名后缀大多为“edu.cn”,请考生和家长仔细分辨,不要相信花钱买大学、花钱不考试等“捷径”。
案例2 利用加分优惠进行诈骗
2010年7月20日,市民孙女士、林女士向芙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警称,她们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有特殊关系的易某、张某等人。对方声称,自己在教育行业里关系特别硬,能帮忙将她们的孩子就读国家计划的本科学校。
按照正常录取程序,她俩的孩子本来不能上这些名校。但对方声称,只要她们给一定的“攻关费”,孩子的分数就会有特别的“加分优惠”。为此,孙女士和林女士分别掏了10万元及9万元。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张某等人还真送来了某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不过,当她们回去核查时,发现该大学并未录取她们的孩子,录取通知书也是假的。再试图联系寻找对方时,对方已杳无音讯。
诈骗手段
骗子冒充教育局、学校领导或考生班主任群发短信,以能办理各类“特殊”照顾资格,帮未上线考生获取降分优惠或加分福利为诱饵,通过特殊关系或渠道帮分数不够的考生以“特殊生”录取,对考生和家长进行诈骗。
警方提醒
高考录取由省(市)招生办统一进行,不可能存在操作“特殊考生”“提前录取”“绕道录取”等行为,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严格限定了考生能否被录取,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可能在考生没达到分数线要求的情况下“破格”录取。
案例3 短信链接植入木马病毒诈骗
去年,市民李女士女儿参加高考,她的手机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让李女士通过短信中的网址链接,查看女儿的高考体检报告。
李女士收到的短信内容显示,只要点击其中的链接,激活后便可查看孩子的高考体检报告。见对方能准确报出女儿的名字,还知道她的手机号,加上短信上还有“校讯通”字样,李女士以为这是学校发来的信息,便立即点了进去。没过多久,一个外省号码连续打了三次李女士的电话。事后,李女士发现,她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上的3900元被转走了。
诈骗手段
骗子模仿“校讯通”“高考直通车”等,向考生及家长发送带有链接的“服务短信”,一旦点击链接进入,手机立刻被植入木马病毒,进而窃取绑定的银行卡账户、密码等资料,转走钱财。由于植入木马病毒,手机转账后,银行回执短信被截留,使得被害人很难发现钱款被盗取。
警方提醒
遇有带有链接的信息,务必谨慎点击。高考结束后,最让考生和家长挂心的就是考试成绩。如果你在教育部门官方发布成绩之前,收到了“提前查高考分”并带链接的短信,就要注意了。大家最好通过官方公布的渠道查询分数、录取进度等情况。
案例4 “高考补助金”转账诈骗
去年6月7日下午,儿子还在参加高考,雨花区一名考生的母亲李岚(化名)就接到电话。电话中的男子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自称是教育局的,负责她儿子的助学金申领事宜,并把她的家庭住址、她儿子的身份证号都准确无误地报了出来。刚开始,李岚还有些警惕,可当想到对方对自己家里的情况如此了解,就完全放松了戒备。紧接着,对方要求她打电话给管理助学金项目的王主任,领取助学金。
李岚拨打了“王主任”的电话,对方办事特别迅速:“你拿一张银行卡去附近的ATM机上,按我的操作办,我这就给你把688元助学金打过来。”李岚来到家附近的农业银行ATM机旁,按照“王主任”的一步步指示,输入了申请编码“34971”。拿到ATM机打印的凭证后,李岚傻了,一通操作下来,助学金没有到位,账户里34971元全部转入了对方账号。所谓的申请编码,竟是转账的数额。此时,李岚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她赶紧拨打110报警,可仅仅一分钟后,对方就把钱取走了。
诈骗手段
骗子冒充教育局、财政局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电话准确报出考生姓名、学校等信息,通知考生可领取“高考补助金”,一步步诱骗考生或家长在ATM机上操作进行转账诈骗。
警方提醒
任何与高考相关的款项发放,均不会通过ATM机进行,考生和家长收到类似电话或短信,要先与学校及班主任联系,一定不能随便透露个人信息及银行卡号和密码,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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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他人行踪轨迹等信息
50条即可入罪
电信诈骗,多与个人信息泄露有关。“两高”今年5月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十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