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人才新政22条” 高校毕业生想问的都在这
日前,长沙出台“人才新政二十二条”引发全社会关注,8月18日起,首批16项配套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其中,关于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人才政策让许多年轻人充满期待与疑惑,以下是针对高校毕业生人才政策的相关问答。
问:“零门槛”落户有年龄和毕业时间要求吗?
答: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零门槛”落户政策。
问:高校毕业生到哪里可以办理落户?
答: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即市人才服务窗口,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市政务中心大厅一楼)均可办理落户。
问: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高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及申请表,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共分为5种落户地址,根据不同落户点,还需提供不同的补充材料。1.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2.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3.落户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有同意户口迁入条款的房屋租赁合同;4.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5.落户在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提交本人申请。详情请见《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办法》(可关注官方微信号查看办法详情:长沙人才星梦想)。
问:高校毕业生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有多少?
答:落户长沙并在长沙工作,且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博士1.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发放期限为两年。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问:往届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吗?
答:可以。在长沙工作、35周岁以下(含)、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享受租房生活补贴。例:2017年申报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申报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此类推。
问:长沙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能否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
答:长沙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
问:租房和生活补贴由本人申报还是由用人单位申报?
答:个人和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同单位有多人可享受政策的建议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当月申报次月发放)。在省、市参保的,个人或用人单位向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资料;在园区、区县(市)参保的,个人或用人单位向相应的园区、区县(市)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问:2017年6月以前已在长沙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从何时起发放?
答: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发放期限为两年。例如:小红2017年1月起在长工作并持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017年9月申报租房和生活补贴,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同月给予发放小红从2017年6月起至2017年9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多可发至2019年5月。
问: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需提交个人参保证明资料吗?
答: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参保证明资料。个人参保情况由审核部门比对社保系统确定。
问: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是否可以申报租房和生活补贴?
答:租房和生活补贴中规定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包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企业博士后可以重复享受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吗?
答:不可以。新进入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已申报并享受10万元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中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问:台港澳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能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吗?
答:可以。落户长沙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0周岁以下(含)的留学归国博士,和35周岁以下(含)、毕业2年内的硕士和学士,按照博士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学士6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两年。
问:非长沙户籍、在长沙工作,但没有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能在长沙购买首套房吗?
答:视情况而定。必须出具在长沙的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缴纳时限要求),才可享受购买首套房的资格。
问:购房政策中的“首套购房”和购房补贴政策中的“首次购房”有何区别?
答:“首套购房”是指所购房屋是申请人目前在长沙拥有的第一套住房,“首次购房”是指在长第一次购房,申请人名下无任何房屋交易记录。
问:高校毕业生享受购房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含),首次购房后,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除需要出具的申请表、购房合同等资料以外,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在长新落户证明和在长工作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详情请见《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可关注官方微信号查看办法详情:长沙人才星梦想)。
问:高校毕业生到哪能参加正规的就业见习?
答: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到市、区县(市)人社局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先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期限每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
问:“四青人才”如何申领20万元奖励补贴?
答:对在长高校院所新引进和新培养的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四青”人才,长沙将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这项奖励补贴由“四青”人才所在高校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申报,经市人社局集中受理并审核,提出拟奖励补贴名单在市级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将奖励补贴拨付至“四青”人才个人账户。
问:青年人才在长创业政府能给予哪些政策扶持?
答:可以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奖补(含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扶持)等政策扶持。
问:想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哪里可以参加正规的创业培训?
答: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可到长沙市创业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参加创业培训。申请人经培训后,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800元/人次,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1200元/人次。
问:青年人才创业能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吗?
答:可以。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在长沙市(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创办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标准是3000至20000元,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
问:申报市优秀青年创业项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青年人才在长沙市创办初创企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科技含量较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良好的,均可申报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含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按规定享受项目扶持资金。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每年6月集中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区县(市)人社局申报。
问:被评定为市优秀青年创业项目能享受怎样的政策扶持?
答:经评定为长沙市优秀青年创业项目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以下创业项目优先评定:(1)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的创业项目;(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3)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4)自主创业人员属于就业重点群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