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報名9日開始
2017年11月10日07:00 來源:東南網
原標題: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今日開始
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於11月9日開始,將於11月16日結束。
普通高考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1月9日-12日,線上預報名
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高考考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賬號注冊並預報名﹔
11月11月13日-16日,進行現場確認
持報名所需材料到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條件:
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2018年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人員、具有我省戶籍的人員、具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且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外省戶籍人員,或在中國定居並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証》的外國僑民,均可報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在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市、區)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本省戶籍非應屆畢業生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省戶籍非應屆畢業生在其畢業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擬申報我省高校專項、地方專項的本省戶籍考生須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
普通高考報名相關的政策規定和要求詳見《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閩招委〔2017〕11號)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於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閩考院普〔2017〕37號)。
考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報名材料為:
1、本人有效戶籍証明、二代居民身份証(建議辦証時間不早於2016年1月)和規定的其他証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復印件1份。
2、2018年應屆畢業生同時須提交由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畢業班學籍花名冊,往屆畢業生同時須提供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証書。
外省戶籍考生同時須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和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三年完整學習經歷証明,証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學校出具,經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后,交由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
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同時須提交由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証》。
3.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復函》(閩價費〔2015〕267號)規定,繳交報名考試費160元/生。
4.各現場確認點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証閱讀機對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確性進行校驗。考生本人應認真核對現場確認點打印的報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非考生本人不得代簽。一經確認,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考生簽名確認后,由於信息錯誤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福建日報記者 張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