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考民族加分审核工作启动
2019-03-27 01:25 边城晚报 作者:向文娟
2019年高考民族加分审核工作启动
■ 4月26日结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共分4个类别,最高可加20分
怀化新闻网讯 (记者 向文娟)3月26日,记者从2019年全市民宗系统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业务培训班上了解到:全市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3月26日启动,4月26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民族政策优惠加分。 此外,今年怀化取消了59项市本级证明事项。其中,涉及到民族优惠政策加分事项共5项。
2019年全市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加分共分4个类别:即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 (指通道、新晃、芷江、靖州、麻阳5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以及不在自治县内的16个少数民族乡)加20分,在全国高校投档适用;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少数民族考生 (指沅陵、会同两县) 加10分,仅限省属高校投档适用;散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仅限省属高校投档适用;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汉族考生加5分,仅限省属高校投档适用。
据悉,考生家长或者考生需带考生审核表一式两份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部门进行办理,如果民族成分户籍没有发生迁移或者没有补录的考生就不要到乡镇派出所,直接到县公安户籍部门办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化教育科科长唐永松表示,今年在高考民族加分审核工作方面取消了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考生补录证明、考生学籍证明、民族变更等 5 项证明事项。所以,今年审核工作坚决落实省市要求以及市政府的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大地方便群众更快捷办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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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服务流程
报名点领取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如实填写审核表和责任承诺,按要求送报相关部门审核,考生 (监护人) 在审核时交验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表一式两份。
如随父母 (或一方) 由散居区(合人口过半县)迁入聚居区、由其他散居区迁入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考生,需提供:1.父母 (或一方) 属购房迁移的考生,出示县(市区)房产部门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房屋产权证;2.父母 (或一方) 属投资兴业人员的考生,出示县 (市区) 工商和税务部门提供的证明(或税务登记证),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上一年纳税证明材料;3.父母(或一方)因工作需要调入本地工作的考生,出示由县(市区)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调动手续和有关证明材料。
取消的市本级五项证明事项
一、申请变更民族成分事项、考生申请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所需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考生申请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事项所需的考生补录证明。
三、考生申请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事项所需的考生学籍证明。
四、考生申请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事项所需的考生或考生及其父母的“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民 族 变更)。
五、考生申请享受普通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事项所需的考生的父或母或父母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