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12類考生可享受高考照顧加分政策
2019年04月29日07:40 來源:東南網
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了《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工作的通知》。2019年,福建省12類考生享受高考錄取照顧政策。
這12類可享受高考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分別為:
1.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
考生持《登記表》和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証明原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証並辦理登記手續。
2.少數民族考生
考生持《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審核申請表》、《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証原件及復印件,經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審查蓋章后,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証並辦理登記手續。
3.台灣省籍考生
台灣省籍考生指祖籍台灣省的福建省戶籍考生。考生持《登記表》、居民身份証和居民戶口簿原件到戶籍所在地設區市台灣事務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証並辦理登記手續。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其子女稱為歸僑子女。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其子女稱為華僑子女。
歸僑:考生持《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証原件、復印件,以及設區市僑務部門出具的考生歸僑身份証明原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証並辦理登記手續。
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持《登記表》、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証、父(母)戶口本的原件、復印件,以及設區市僑務部門出具的証明原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証並辦理登記手續。
5.烈士子女考生(不含公安烈士子女)
考生持《登記表》和《烈士証明書》原件,以及烈士與該考生關系的証明,到設區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查蓋章后,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証並辦理登記手續。
6.公安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省公安廳政治部負責信息採集。
7.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考生
由省應急管理部門負責信息採集。
8.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
考生持《登記表》和榮譽証書、証明原件和復印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証並辦理登記手續。
9.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考生
由省軍區政治工作部門負責信息採集(具體要求可咨詢縣(市、區)人民武裝部門)。
10.退出部隊現役考生
考生持《登記表》和士兵退出現役的証件原件,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証並辦理登記手續。
11.殘疾人民警察考生
考生持《登記表》《殘疾証》和居民身份証以及工作單位出具的在職証明,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驗証並辦理登記手續。
12.5A級青年志願者考生
考生持相關証明材料到報名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符合條件的考生須於2019年5月8日-10日,向本人高考報名現場確認點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時,考生須按照《福建省普通高考錄取照顧資格考生申報須知》要求,提交《福建省普通高考錄取照顧資格考生登記表》,其中:少數民族考生還須提交《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審核申請表》﹔考生同時還須提交相關証明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復印件上驗証人須簽名並加蓋公章)。
《福建省普通高考錄取照顧資格考生登記表》和《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審核申請表》可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欄目中下載,如實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