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今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福建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只公布转换后的赋分成绩,不公布原始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强化招考队伍建设,强化考试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加强改革协同,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继续实施专项计划,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加强考试招生培训机构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各地要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推进志愿填报参考信息数字化,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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