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湖南正式啟動高考改革學考成績將計入高考成績
長沙晚報7月14日訊(記者舒文)2017年的高考大幕早已落下,目前已經進入本科一批的錄取階段。對於未來要參加高考的學生,十分關注未來的高考政策和動態。根據《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年湖南將正式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即從2018年進入高中一年級的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高考時按新的高考制度錄取高校新生。
根據方案,湖南省高考將實施“3+3”制度,文理不分科,外語可考兩次;高校在錄取時,將依據考生語、數、外全國統考成績和自主選擇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錄取學生。新高考實施后,湖南考生在升入高校通道、參加考試等方面,都將有更多的選擇。
高考成績
語數外分數+3門學考成績
考生的高考總成績,將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數、外3門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門成績組成,不分文理科。全國統考的語、數、外3門科目採用全國卷考試,分值不變。其中,外語科目將為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考生可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由省裡組織統考,學生從理、化、生、政、史、地6門課程中自主選擇3門參考,並計入高考總成績。
高中學考
實行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檢驗學生學習程度、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避免嚴重偏科的一項制度設計。此次改革,也將進一步提高學業水平考試的科學性、權威性及公信力。
與現行學考制度相比,新學考制度最大的特點是將實行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等級性考試納入高考招生范疇,將會以A、B、C、D、E五個等級計入高考總成績等。
錄取機制
依據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
根據方案,高考錄取實行“兩依據、一參考”,即高校依據考生語、數、外全國統考成績和自主選擇的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擇優錄取學生。
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是綜合考查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和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內容。(記者 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