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制度走到了新的历史节点,而“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就是为了进一步增进教育公平。
10月19日,十九大代表、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在涉高考话题自带“热门话题体质”的背景下,“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的表述一出来,立马引发广泛关注。
什么是“新的高考制度”?其意味着一“新”字而尽出。这里的“新”,不是秋毫之变,而是除弊之后的布新,其含义理应置于教育改革“破旧立新”的框架脉络中去理解。
十八大以来,中央启动了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其标志就是2014年8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的节点,与意见明确的“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时间点吻合,并非偶然,因为新高考制度正是后者的题中之义。
意见勾画出的改革路径,如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部属高校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等),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大幅减少、严控加分项目,招考相对分离,自主招生办法规范公开等),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等),也指向了新高考制度的特征。
而“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则锚定了此次高考制度改革的层次与规模。“全面”不是“局部”更不是“初步”,它对应着改革领域的广泛涉及、地域上的普遍覆盖,也意味着改革在由点到面的渐进链条上走到了压轴式位置。
就跟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深化改革导向“全面”昭示的那样,改革有个由浅入深、由单项到多项再到全面深化的过程,而高考制度改革也到了趟深水区阶段。
“这次高考制度改革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难度最艰巨的一次改革”,这就表明,高考制度又走到新的历史节点,相关改革也会是一场“历史性变革”。“一旦维新时势异”,高考制度全面呈现出新气象,也是种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也是问题导向下的改革奋进。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体现在教育层面,就是唯分数论影响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加重学习负担之弊,是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的短板,是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的不足。
高考制度的全面革新,就是为了进一步增进教育公平。尽管实现任重道远,但无论这5年间高校录取率最低的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由15.3%降到4%以内,还是随迁子女异地参加高考人数是5年前的36.5倍,抑或是浙、沪启动的“3+3”科目改革已显成效,都为循序推进打好了基础。
有初心,有决心,方有始终。不忘教育公平初心、不乏攻坚克难决心的“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发出的是强音,增加的是公众在教育上的获得感预期。(媒体人 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