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
2019年04月10日 06:14 经济日报
原标题:高考录取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宣布今年我国将继续实施针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9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根据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在录取条件方面,通知明确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
对地方专项计划,通知也提出有关高校生源不足时,要采取多次公开征集志愿、适当降分录取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
高校专项计划方面,通知提出,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要充分考虑实施区域基础教育实际和农村学生特点,完善招生办法,增加考生录取机会。
专项计划是贫困考生进入高校的重要渠道,不少高校都有自己的专项计划。为确保录取工作阳光透明,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地各校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