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日出台,2021年起实行“3+1+2”新高考模式
取消文理分科,合并录取批次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徐运源)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备受关注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新高考考试形式由原来的文理科“固定组合”向“多元选择”转变,招生录取由根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向“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转变,由单一高考录取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转变。湖南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新高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起,普通高校将按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录取学生。
考什么?
实行“3+1+2”新高考模式
《实施方案》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同时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3+1+2”模式下,选考科目有12种组合,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自主选择。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
此外,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工作,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整理遴选的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怎么考?
语数外全国统考,外语只考一次
自2021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每年考试1次,集中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考试成绩终身有效。其他科目全省统一制定方案,由各市州组织实施。
选择性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考试成绩当年招生录取有效。
怎么招?
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录取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是此次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重点和难点。普通高校将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从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与之相适应,我省非提前批由现在的集中填报所有批次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分批次录取调整为不分批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考生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将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将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现在的“院校”调整为“院校专业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